因涉嫌吸毒而被不拘留起訴,接受審判的朱智勳通過法律代理人表示,希望得到粉絲們的諒解。
 
負責朱智勳事件的李載滿(音)律師10日在位於首爾瑞草洞的辦公室裏介紹了事件的經過,他說:“目前傳到外界的說法是朱智勳在俱樂部經常吸毒,其實只是在2008年3、4月份在朋友家服用了一、兩次而已。”
 
李載滿說:“朱智勳服用搖頭丸後,在1年2個月的時間裏都在不安和痛苦中度過。當時由於非常害怕,(接受調查時)就直接說再也不吸毒了,實際上尿檢和毛髮等檢查均顯示為陰性。”
 
李載滿隨後解釋說:“朱智勳說,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,在警方調查時主動坦白是因為由於覺得太丟臉而且自己也寒心,不能說出昧良心的假話。因此想在警署全部坦白,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”

李載滿還說:“朱智勳在上次審判中說,如果從輕處理,就入伍當兵,因此受到很多誤解。一些人譴責稱,部隊不是吸毒的人的去處。其實那番話不是這個意思,朱智勳確實已到了入伍的年齡,他的意思是在部隊認真服役,進行自我約束。”並希望不要產生誤解。


朱智勳在9日進行的終審中,被檢方求刑一年和罰款44萬韓元。如果朱智勳在判決中被處以罰款,他將作為現役兵服役,如果被判處一年以下徒刑緩期執行,就得作為常設預備役服兵役。據李載滿介紹,如果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緩期執行,就需要作為補充役履行兵役。
 
據瞭解,朱智勳就在調查過程中被提及實名,不打算進行任何應對。李載滿說:“朱智勳是名人,因此他的名字可能被提到,但朱智勳說,由於自己的立場是自我悔改,因此將不進行任何應對。”此案的公審宣判將於23日上午10時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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